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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侮-马萨诸塞州联邦禁止法令

学院需要向所有学生提供以下信息.

G.L.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第269章. 17 - 19
增加对欺侮行为的惩罚的法案

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在一般法庭上制定, 并以上帝的权威, 如下:

现对《通则》第269章进行修改,删去第17至19条, 包容, 并插入以下三个部分:

17节

欺侮犯罪的主要组织者或参与者, 定义如下, 将被处以不超过3美元的罚款,或在感化院监禁不超过一年, 或者同时处以罚款和监禁.

“欺侮”这个词,,如本节及第18及19条所使用, 指加入任何学生组织的任何行为或方法, 无论是公共财产还是私人财产, 故意或不顾后果地危害任何学生或他人的身心健康. 这种行为包括鞭打, 打, 品牌, 迫使健美操, 暴露在天气下, 强迫进食任何食物, 酒, 饮料, 可能对任何此类学生或其他人的身体健康或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药物或其他物质或任何其他残酷待遇或强迫身体活动, 或使该学生或其他人承受极端精神压力, 包括长期剥夺睡眠或休息以及长期隔离.

尽管本节的任何其他规定与此相反, 同意不得作为对本诉讼项下任何起诉的辩护.

18节

任何知道另一个人是第17条定义的欺侮的受害者并且在该犯罪现场的人必须, 在这种情况下,该人可以这样做而不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适当的执法人员报告该等罪行. 不举报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9节

每一所中等教育机构和每一所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向每一个学生群体发放, 学生团队或学生组织是该机构的一部分,或被该机构认可,或被该机构允许使用其名称或设施,或被该机构知道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生团体存在, 学生团队或学生组织, a copy of this section and sections 17 and 18; provided, 然而, 一所院校是否遵守了本条款的要求,即向无关联的学生团体发放本条款以及第17条和第18条的副本, 团队或组织不得构成学校认可的证据或任何非附属学生团体的证据, 团队或组织.

每个这样的群体, 小组或组织应将本节和第17条和第18条的副本分发给其每个成员, 平民, 入会承诺或申请入会. 这是每一个这样的团体的责任, 团队或组织, 通过其指定的官员行事, 每年向该机构递交一份经证明的致谢书,说明该团体, 团队或组织已收到本节和上述第17和18节的副本, 它的每一个元素, 平民, 认捐或申请人已收到第17和18条的副本, 这样的群体, 参赛队或组织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节以及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

每一所中等教育机构和每一所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应, 至少每年一次, 在入学前或入学时, 向在该机构注册为全日制学生的每个人发送本条和第17条和第18条的副本.

每一所中等教育机构和每一所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都应当备案, 至少每年一次, 一份与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机构董事的报告, 教育委员会, 证明该机构已履行通知学生团体的责任, 团队或组织,并通知其招收的每个全日制学生本节,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并证明该机构已采取纪律政策,以处理欺侮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并且这些政策已经在学生手册中得到了适当的强调,或者通过类似的方式向学生传达该机构的政策. 校董会还有, 就中等院校而言, 教育委员会应订定报告内容及频率之规定, 如上述机构未能作出报告,则须立即向总检察长报告.

1987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