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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的不满

如果学生认为她的课程作业被以不公平或反复无常的方式评估,她有合理的不满,则存在以下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 不迟于下学期的第二个完整周结束, 学生应向导师提交一份书面要求,要求其解释成绩. 如有成绩争议, 教师有责任在课程大纲中清楚地阐明学生成绩的确定标准,并根据该标准颁发成绩. 成绩一旦提交给教务长办公室,即视为最终成绩, 但如果出现计算或书写错误,教师可以要求更改成绩.

正常情况下, 在收到请求后两周内, 老师应该和学生见面讨论他的不满. 如果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那么教练将向行政委员会提出要求. 如果老师不同意, 然而, 如果学生对老师的解释不满意,那么学生的下一步就是把他们的原始请求和额外的支持材料交给相应的系主任或项目主任. 支持材料应包括课程大纲的副本和学生对不公平或反复无常行为的证据. 具体来说,学生需要证明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 指导员使用了不恰当的标准(例如.g. 在决定最终成绩时.)
  • 老师不是根据课程表现,而是根据某些标准来打分的.
  • 讲师没有遵守课程大纲中规定的程序(例如.g. 评分标准.)

在咨询了老师和学生并审阅了书面证据之后, 如果适当的系主任或项目主管发现投诉的合理原因,那么他/她将尝试与学生和教师一起寻找公平的解决方案. 然而, 如果适当的主席或项目主管认为投诉没有理由, 如果主席/主任和讲师之间有分歧, 或者如果讲师也是主席或项目主管, 然后,学生可以向学院的副院长提出上诉(见联系信息) 教务长办公室网站). 在这一点上,教师对成绩的解释也应该以书面声明的形式. 审阅所有书面材料并与相关各方合作, 学院副院长将对争议作出最终裁决.

上述程序适用于大多数形式的学术申诉. 然而, 根据第六章提出歧视指控的学生, 7, 或IX应咨询股权办公室 & 纳入并遵循相应的流程.